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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建设管理         办公电话:0311-80789715     工作地点:行政楼B区217室

课程建设

1、起草制定《本科专业教学计划指导性意见》;

2、组织修订、审核与汇编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3、负责教学计划变更的审批;

4、负责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具体实施与教学任务安排;

5、组织通识选修课程的申报、遴选与任务安排;

6、组织申报、审核辅修与双学位,制订辅修与双学位的人才培养方案;

7、制定工作职责范围内相关管理文件。

专业建设

1、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协助领导制订专业建设发展规划;

2、构建专业评估体系,组织专业建设与评估工作;

3、组织新增专业的论证与申报;

4、制定专业建设相关管理文件;

5、广泛收集社会、师生对我校专业建设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