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建设管理 办公电话:0311-80789715 工作地点:行政楼B区217室
课程建设
1、起草制定《本科专业教学计划指导性意见》;
2、组织修订、审核与汇编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3、负责教学计划变更的审批;
4、负责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具体实施与教学任务安排;
5、组织通识选修课程的申报、遴选与任务安排;
6、组织申报、审核辅修与双学位,制订辅修与双学位的人才培养方案;
7、制定工作职责范围内相关管理文件。
专业建设
1、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协助领导制订专业建设发展规划;
2、构建专业评估体系,组织专业建设与评估工作;
3、组织新增专业的论证与申报;
4、制定专业建设相关管理文件;
5、广泛收集社会、师生对我校专业建设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