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学校招生章程制定和发布;
2.负责制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安排意见并组织实施;
3.负责协同学院和相关部门拟定学校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目录的编制、报批和执行;
4.负责学校招生录取(含全日制普通本专科、3+4本科、专接本、少数民族预科、小教全科等)工作;
5.负责组织入学复查、档案的整理和移交等工作;
6.协同相关部门、科室进行全日制本科生招生专业(方向)的设置与优化的相关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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