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工作管理

语言文字工作管理

1、宣传、落实国家、省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教育建设

2、制定、落实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计划

3、监督、检查校园语言文字使用情况。

4、负责组织开展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组织参加全国中华经典诵写讲系列活动

5、负责《普通话》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学生成绩管理等工作。

6、组织普通话测试员的选拔、培训、业务学习及工作档案管理。

7、组织师生和社会人员参加普通话教育培训和水平测试工作。

8、负责普通话测试站机房日常管理工作。

9、负责河北省语言文字工作者协会日常管理工作。

10、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80789723